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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抢路互不相让 一人因“路怒”获刑
发布日期:2025-06-25 08:46 点击次数:142
开车上路难免遇到超车、别道、加塞等情况,有的人会忍不住开车斗气。殊不知,被情绪支配的一时冲动,很有可能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甚至会触犯法律,获刑入狱。
去年10月1日17时30分许,在敦化市某小区入口处,马某驾驶的出租车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为争抢道路行驶权而互不相让。相持中,赵某下车离开,马某见状十分气愤,故意开车撞向赵某的小轿车,致使车辆受损。后经认定:赵某的小轿车前机器盖子、前保险杠等破损,配件更换及修复价格共计25508元。
案发后,赵某报警,马某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赵某35000元,取得赵某谅解。2025年3月7日,马某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认罚。
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马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马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可依法从宽处理。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马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在此,法官提醒,脾气再大,也大不过法律法规的威严;开车速度再快,也逃不过法律的追责。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控制好情绪,保持平和心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擦碰。同时,注意不要疲劳驾驶,以防精神紧张影响心情。
